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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编修中的常用词汇时间:2019-08-21 家谱编修中的常用词汇始祖 指得姓的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 始迁祖 指某迁徙地的祖先。 祖宗 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 谱牒 记述氏族或家族世系的书。 家谱 又称族谱,记录家族世系和事迹的书,内容记载家族的起源、发展历史,家族成员的身份事迹及相关的各种内容。 家乘 春秋时晋国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宋黄庭坚有《宜州乙酉家乘》是日记性质。后人撰写家族之史,袭用《家乘》之名,其内容比家谱更广泛、更详尽。如《即墨黄氏家乘》内有明清皇帝诰命、圣旨、敕谕,家族名臣给皇帝奏疏、议,家族贤达传记、墓志、科举、著作目录、诗词文章等。 玉牒 1.古帝封禅所用文书。2.帝王族谱(以编年体叙帝系而记其历数称玉牒)。3.典册。4.神仙名籍。 考 1.老。2.父亲。后只称亡父日考。《礼・曲礼》:“生曰父…死曰考。” 妣 1.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2.母亲。《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只用于亡母。《礼・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 谥号、谥 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昭穆 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晋陶潜《陶渊明集》赠长沙公词序:“长沙公于余同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 伯仲叔季 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 出嗣、嗣 嗣即继承,接续。出嗣: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做过继子。 过继 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又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承祧 承奉祖庙的祭祀。后亦称嗣子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承继先代,称承桃。 双承 继承两支的祭祀。 嗣子、嗣孙 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乏嗣 缺乏承继人。 止 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早卒 早年去世 流寓 寄居他乡 适辽 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配 原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原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嫡、庶 “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冢子 即嫡长子。 守节 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契 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契约 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九族 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古文说。代表人物有孔安国、马融和郑玄。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 古文说构成了宗法伦理的基础。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郑玄笺:“九族者,已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参阅《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图”、《明会要》卷一O二《丧服》“本宗九族五服图”、《清律例》卷二《丧服图》“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 今文说。代表人物是许慎等。他们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今文说满足了封建统治者利用血缘姻亲关系实现对本阶级及整个社会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统治者在赏赐、惩罚、屠杀时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说的。《汉书・高帝纪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龄《箜篌引》诗:“九族分离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诛。’”参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疏》 七族 亲族的统称。《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荆轲之湛七族,要离之烧妻子,岂足道哉!”裴骃集解引张晏曰:“七族,上至曾祖,下至曾孙。”司马贞索隐:“又一说云,父之族一也;姑之子,二也;姊妹之子,三也;女子之子,四也;母之族,五也;从子,六也;及妻父母凡七。”南朝梁刘孝标《文绝交论》:“约同要离焚妻子,誓殉荆卿湛七族。” 三族 指父、子、孙。《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郑玄 注:“三族,谓父、子、孙。”《仪礼·士昏礼》:“惟是三族之虞,使某也请吉日。”参阅孙诒让《周礼正义》。指父族、母族、妻族。《庄子·徐无鬼》:“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而况父母乎!”成玄英疏:“三族,谓父母族、妻族也。”《大戴礼记・保傅》:“三族辅之。”卢辩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汉书・高帝纪下》:“诏敢有随亡,罪三族。”颜师古注引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七庙 本指四亲(父、祖、曾祖、高祖)庙、二祧(高祖的父和祖父)庙和始祖庙。(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面七。”后泛指帝王的宗庙。 唐杨炯(孟兰盆赋》:“上可以荐元符七庙,下可以纳群动于三车者也。 六亲 历代说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几种:指父子、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从曾祖兄弟、同族兄弟。汉贾谊《新书・六术):“破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为昆弟,故为从父昆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面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子以曾祖而昆弟故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务于六,此之谓六亲。” 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婚媾、姻娅,以象天明。”晋杜预注:“六亲和睦,以事严父,若众星之共辰极也。妻父日婚,重婚曰媾,婚父曰姻。两婿相谓曰娅。”指父母、兄弟、妻子。《汉书・贾谊传》:“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以承祖庙,以奉六亲,至孝也。”唐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六亲,父母、兄弟、妻子也。” 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史记・管晏列传》:“上服度则六亲固。”唐张守节正义:“六亲,谓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从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亦泛指亲族、亲戚。《红楼梦》第一O八回:“你说说,真正是六亲同运:薛家是这么着;二太太的娘家大舅太爷一死,风丫头的哥哥也不成人…甄家自从抄家以后,别无信息。”又第一一四回:“那王仁自从王子腾死后……已闹的六亲不和。”《镜花缘》第五六回:“不意府上也因接驾合家离散,真可谓六亲同运。 五服 五服是宗族结构中区分内外最重要的分界线,是否出五服成为判定亲硫的重要标志。从己身算起,向上至高祖父母为上五服,向下至玄孙夫妇为下五服。五服又指的是五种丧服。在中国古代社会,以丧服来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尊卑关系。 五服具体指的是斩衰(同,音崔,指丧服)、齐衰、大功(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小功(做工细)、缌麻。斩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折衰。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齐衰则是缝边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则是用熟麻布做成,只是做工不同。缌麻是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时间依次减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从自己开始上数五代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数五代到子、孙、曾孙玄孙,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同时,期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系亲属均列人缌麻亲中。 凡是上面举到的,有(五种)服亲关系的亲眷之间,就叫作“未出五服”,没有这种服亲关系的但有更远的血缘关系,叫作“出了五服”。多数家规规定,“未出五服”不准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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